内容摘要: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主管部门(出资人)或企业法人出具的资金数额证明。
6、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地址的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8、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9、企业法人登记机关出具的分支机构核转函。
注:
1、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是指由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企业法人申请设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申请开业登记适用本规范。
说明: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 A4 型纸。
2、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隶属单位(企业)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单位名称
名称预先核准 文号/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开业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资金数额
万元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个 经营范围
核算方式
□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变更/ / 备案
变更/备案项目 原登记/备案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内容
□注销
注销原因 □1.所属企业法人歇业。
□2.隶属单位决定撤销。
□3.被登记机关依法吊销或撤销。
□4.其它原因:
债权债务清理 □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
□债务清理完结 清税情况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 缴回公章情况 □已缴回
□未缴回 □申请人声明
本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及相关规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隶属单位(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 1 负责人信息
姓
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 2
财务负责人信息
姓
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附表 3
联络员信息
姓
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营业单位或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开业”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3“联络员信息”。其中,“申请人声明”由隶属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开业登记填写拟设立营业单位或非法人分支机构名称及名称预先核准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其他登记填写营业单位或非法人分支机构名称和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营业单位或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隶属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提交拟任负责人信息(附表1“负责人信息”)。备案联络员的,应填写附表3“联络员信息”。“变更/备案”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营业单位或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申请人声明”由隶属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6.“经营范围”栏应根据企业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7.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其他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签
字: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填写说明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 1 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 2、3、4、5 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 A4 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XX 市企业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企业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确保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本人郑重承诺:
一是本企业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是做到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取得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对经营范围中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未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经营活动; 三是做到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照章纳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四是严格遵守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于每年 6 月 30 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五是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自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六是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是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八是自愿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检查,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接受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的行政处罚,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相关图文
-